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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较多的项目——残疾赔偿金

日期:2023-04-20      阅读:139 次      来源:华科大司法鉴定中心

我们都知道残疾赔偿金赔偿的金额比较大,是对人体的功能的丧失进行赔偿。从法律上来说,人体及生命都是无价的,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为什么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把人体损伤程度用金钱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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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残疾赔偿金是交通事故损失赔偿中金额比较多的赔偿项目。一般是根据受诉地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20年。拿上海来说,60周岁以下的居民,2023年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034元,如果是十级伤残,那残疾赔偿金计算为84034元/年*20年*10%(伤残等级系数)=168068元,如果是九级伤残,就是84034元/年*20年*20%(伤残等级系数)=336136元。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伤残等级系数,从10级到1级,分别按照10%-100%确定。如果构成多等级伤残的,受害人构成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的,在最高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赔偿指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处增加相应的赔偿附加指数。但附加指数之和不超过10%,赔偿指数总和不超过100%。关于附加指数的确定,各省不统一,需要查询当地的相关规定。

在2022年5月1日前,虽然多省份已经开始试点,但是最终是5月1日开始实施,赔偿标准统一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由于我国是二元制社会,以前是分为城镇和农村标准,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两者相差甚远,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乡概念进一步模糊,现在法律已经明确统一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减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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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伤残等级评定


伤残分为损伤与残疾,损伤是指各种因素造成的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残疾是指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以及个体在现代临床医疗条件下难以恢复的生活、工作、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的降低或者丧失。

残疾赔偿金的评定,一般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结合伤者伤情,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定。例如各大关节的活动度,肋骨骨折,颅脑损伤等一些常见的伤残等级,可以很容易作出伤残鉴定。鉴定机构经过现场鉴定后,出具鉴定意见,法院根据鉴定意见中的伤残等级确定残疾赔偿金。

由于残疾赔偿金涉及金额较大,所以在法律实务中,争议也比较多。由于人体损伤的复杂性,即使《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规定已经非常详细,但也不是所有的伤残等级都能清晰的确定,出现有争议的伤残也很正常。一般保险公司会提出异议,对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最终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进行鉴定,鉴定时,双方当事人都参与到鉴定过程,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确保鉴定的公平性。所以在鉴定时,可以通知保险公司或者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或者直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避免后期出现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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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残疾赔偿金的性质


我们都知道残疾赔偿金赔偿的金额比较大,是对人体的功能的丧失进行赔偿。从法律上来说,人体及生命都是无价的,无法用金钱来衡量。至于为什么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把人体损伤程度用金钱来确定?

其实残疾赔偿金只是对人体受损后,劳动能力减弱,未来的预期收入减少进行法律上的量化,并非是对人体受损赔偿,而是对其预期收入的补偿。本来身体完好无损的时候,可以完成价值100元的工作量,现在受损了,只能完成90元的工作量,对中间差的10元进行补偿。至于为什么是20年,这个也只是一个折中的办法,人生本来就具有不确定性,30年也可以,10年也没错,考虑到经济发展水平及人均寿命等因素,法律只是在众多因素中进行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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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残疾赔偿金的争议点


即使城乡标准已经统一,残疾赔偿金的争议点仍然很多,可能因为涉及的金额确实比较大。

比如受诉地这个概念就存在争议,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属于侵权行为,侵权纠纷除了适用被告所在地以外,还有适用侵权行为发生地。由于机动车行驶在全国各地,例如登记在上海的车辆,在江西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可能会为获得更高的赔偿选择在上海进行起诉。

对于具体的伤残等级的确定,争议就更多了,同样的伤者在不同的鉴定机构鉴定出来的结果可能相差一两个等级,如果按照上海的标准,赔偿金额可能就相差30多万。或者对于十级伤残,有的就认为构成,有的则认为不构成。所以对有争议的伤残,还应当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参与权,以及充分抗辩的权利,做到程序上的公平公证。

还有关于定残之日起计算,如果做了重新鉴定,定残之日是以第一次评残日还是第二次评残日确定?可能评残日的不同,最终的赔偿结果也不同。

对于伤残等级的诸多争议,法院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一定要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参与权,做到程序上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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