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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将联合组建司法鉴定专家库
8月26日记者从四川省司法厅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加快整合川渝两地司法鉴定行业服务资源,重庆市司法鉴定协会、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决定联合组建川渝司法鉴定专家库,为两地开展评审准入、质量管理、行业监管、教育培训、技术交流等方面发挥专家作用。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在两地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中择优推选,按业务范围分类建库。
二、入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忠实履行司法鉴定人职责,热爱司法鉴定事业;
2.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评审规则等,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
3.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级、省级评审员资格,且从事相关鉴定工作10年以上(声像资料、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人年限可适当放宽),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或者专业水平;
4.未受过停止执业行政处罚;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6.原则上,一名专家只能参加一个司法鉴定执业类别。
三、专家库组成
法医类:80名、物证类60名、声像资料20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40名,共计200名。
专家库专家实行聘任制,任期5年,可连聘连任。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数量根据需求可适当调整。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入库条件和程序,可另邀请一定数量的法体专家(律师、法学教授等)入库。
四、专家库专家职责
1.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委托,组织开展司法鉴定科学技术课题研究,参与制定司法鉴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行业指引;
2.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准入评审、能力评价、质量评估和诚信等级评估等;
3.为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处理信访和投诉提供专家意见;
4.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委托,为社会重大影响事件涉及司法鉴定专门性问题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5.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鉴定协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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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