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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司法鉴定多头鉴定、重复鉴定 甘肃省拟明确多种审查制度

日期:2021-07-29      阅读:139 次      来源:华科大司法鉴定中心

      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甘肃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共6章54条,主要明确了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准入条件和行业性质,理顺了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市(州)司法行政部门管理职权问题,明确了解决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的多种审查制度。

      条例草案提出,建立首次鉴定材料的审查机制,明确规定未经办案机关审查质证的材料不得委托鉴定;未经质证的鉴定材料,鉴定机构也不得受理等。建立启动重新鉴定程序的审查机制,明确规定了可以进行重新鉴定的情形,除此之外,办案机关不得就同一鉴定事项委托重新鉴定;同时明确,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办案机关通过严格审查鉴定申请后,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才可以启动重新鉴定程序,否则不予同意重新鉴定等。明确了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重新鉴定案件的审查机制,明确对受理重新鉴定案件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以及受理情形等作出规定,并确定违反受理重新鉴定的罚则条款,可以有效降低不符合规定的重新鉴定。明确了司法鉴定信息化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全省司法鉴定案件实行统一赋码管理,实现司法鉴定案件实施程序、鉴定材料保管、检验检测数据保存、司法鉴定意见书形成等全流程监管。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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