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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局多措并举 着力推进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 严格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上海市司法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六个方面入手,着力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持续开展行业治理,整顿行业风纪。针对司法鉴定行业中存在的准入门槛低、执业能力参差不齐、执业活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自2018年7月起,上海市司法局在全市持续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共计审查鉴定人资质720人次、联合检查32家机构、审查执业案卷1010份、开展执业能力测试264人次,清理鉴定机构非法受理点36个、注销“四类外”鉴定机构63家、注销鉴定人650人。同时,与上海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作联动,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经过两年的综合整治,行业乱象得以有效扭转,鉴定人执业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
全面实行分级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和投诉处理。2019年4月,在试点的基础上,上海市司法局全面启动司法鉴定分级管理,赋予各区司法局日常监管、投诉处理职责,推动管理重心和管理力量下沉,发挥区司法局属地优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自下放管理权限以来,各区共受理有效投诉241件、投诉答复书183件、发出整改通知书27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76次。针对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行政处罚立案调查鉴定机构5家,鉴定人15人,行政处罚4起。
严格准入审查,机构人员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制定细化评审标准、完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人准入考试等,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人员的资质审核,切实把好准入关,确保鉴定机构、人员具备与从事鉴定业务相适应的能力,从源头上解决鉴定机构小、散、弱和鉴定人执业能力差等问题。2018年以来,连续3年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人准入考试,累计共有251人通过笔试面试考核。鉴定机构规模化水平和鉴定人队伍结构显著优化,2019年鉴定人中博士学历和正高职称同比2018年分别增长41.8%、12.5%。
依托信息化,实现鉴定业务全流程管控。按照“全程留痕、人案关联、监管前置、态势感知”的理念,打造“智慧司鉴”平台,实现申请、受理、鉴定、出证等各环节全程留痕、全程监管。同时,通过大数据预警和分析,实现业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可视化,助推决策精准化、科学化。与市高院等联合印发《关于启用司法鉴定意见书二维码的通知》,自2020年1月起,上海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书均需通过“智慧司鉴”系统生成二维码,无二维码的视作虚假鉴定文书,办案单位及社会民众可通过扫码核验。通过信息化监管,从源头设卡,精准打击行业乱象,减少鉴定人执业风险,提高群众满意率。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健全完善配套制度。2019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通过印制海报、折页等宣传品,制作原创动漫小视频《如何正确地做司法鉴定》,组织专家编纂《条例》释义单行本,开展《条例》在线答题活动等方式,形成人人知晓、人人遵守的良好氛围。同时,与市人大、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召开《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加大宣传效应。在《条例》的基础上,与市高院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人执业保障的若干意见》,同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制定,细化完善《条例》相关规定。
开展品牌建设,推动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制定出台《打响“上海司法鉴定”服务品牌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上海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2020—2023)》,按照“总量控制、布局合理、做精做强”的原则,有序推进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建设。已有4家综合性鉴定机构分专业设立司法鉴定科研技术转化中心;成立陈忆九等6个知名司法鉴定专家工作室;组建了涵盖10个类别,由260名专家组成的上海(长三角)司法鉴定专家库。同时,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了全国首部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团体标准《耕地和林地破坏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发布实施《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规范》《电子文档相似性检验技术规范》《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数据存证规范》等团体标准,《国家级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于今年年初完成终期验收,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司法鉴定服务标准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