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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时伤情尚未稳定,等级怎么定?
日期:2023-08-28 阅读:84 次 来源:华科大司法鉴定中心
案例简介
2022年7月18日,卢女士参加单位举办的年度职工趣味运动会,比赛过程中不慎摔倒,经医院检查、手术治疗后诊断为“右膝关节交叉韧带止点撕脱性骨折;骶4椎体骨折”。确认为工伤后,卢女士于2022年10月12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案例难点
根据相关医学材料的诊断判断,卢女士的伤情分别符合《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十级第12条及九级第22条,然而,鉴定专家组在对卢女士进行关节功能查体时,发现卢女士右膝关节仍存在活动障碍,显然,这就不能简单地根据其伤情诊断下等级结论。
鉴定结果
根据《标准》中“骨折及关节功能障碍参考评级表”,膝关节功能轻度障碍可定为八级,但卢女士受伤距鉴定之日不到三个月,仍处于关节功能康复的黄金时期,如积极进行康复锻炼,其膝关节功能恢复至正常的概率极大。因此,经鉴定专家组建议及市劳动能力鉴委员会讨论后决定,予以“医疗未终结”的结论,并建议伤者三个月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来源:漳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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