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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很神秘?菏泽法官直播间里答疑解惑

日期:2021-03-02      阅读:243 次      来源:华科大司法鉴定中心
      2月25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副主任张洪涛做客大众网·海报新闻直播间,就大家关注的如何诉讼中如何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常见的鉴定注意事项等问题,和网友进行了交流互动。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的业务非常广泛,可以说涉及到社会各领域行业,像发生交通事故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涉及的伤残鉴定,打架斗殴后的伤情鉴定,如公司或个人进行商业贷款时签署文书是否为本人所捺的痕迹鉴定、所写的文书鉴定,开发商与建筑商之间工程款结算问题所涉及工程造价鉴定等都属于广义上司法鉴定。

      根据规定,目前法院不再直接从事司法鉴定工作,而是将司法鉴定业务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作为法院智能化建设的一部分,自2020年6月1日起,菏泽两级法院根据省高院要求正式试运行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该系统将委托鉴定程序格式化、程序化,简化司法鉴定流程,规避选定鉴定机构暗箱操作,监督司法鉴定活动,通过应用实践来看,已基本满足司法鉴定委托个性化的需求。截至目前,全市法院系统通过该系统委托1000余件案件,司法鉴定时限缩短10天以上,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司法鉴定效率。

      张洪涛表示,当事人在申请司法鉴定时,需要注意鉴定申请要有明确的鉴定内容;鉴定材料尽可能收集完整,并经审判庭质证后方可作为鉴定材料;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不能直接提交鉴定机构,需经审判庭质证后,才能作为鉴定材料使用。对于鉴定结果有异议,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鉴定意见没有重新鉴定的必要,但是有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对于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工程造价鉴定,张洪涛总结了注意事项与网友进行分享,建设施工合同是否有效,不影响工程量计算;建设施工合同对计价方法、依据不明确的,建议审判庭参照工程所在地同时期适用的计价依据、方法和合同签订时市场价格信息进行鉴定;鉴定没有施工图纸的,有建筑标的物的,现场勘验计算工程量,隐蔽工程的,根据工程性质、是否为其他工程组成部分等作出专业分析进行鉴定;人工费需要调整的,以建筑标的物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费为基础结合施工合同进行调整。

      直播中,张洪涛还讲述了法医临床鉴定常见的类型以及文书鉴定等相关的法律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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