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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对司法鉴定机构环境损害执业能力开展专家现场评审
日期:2021-01-18 阅读:254 次 来源:华科大司法鉴定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业务能力,更加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申请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力水平,严把准入关。1月11日至13日,我省环境损害评审专家对5家申请执业类别重新核定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现场评审。
此次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抽调了国家库和云南省库3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按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的要求,评审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考核等方式,对鉴定机构的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配置、鉴定人执业能力、资质认定等情况严格开展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组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分析研判,强化指导推动,充分体现了严格登记范围、严格登记条件、严格登记程序的要求,对于做得好的方面给予肯定,对鉴定机构申请登记事项与实验室条件、 资质认定项目仪器设备配置等不符的执业类别共删减70余项,对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配置、人才队伍培养适用标准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评审专家组对照相关标准量化打分,综合形成专家评审意见。整改评审流程细致严谨,评审环节安排有序,切实做到了坚持标准、客观公正。评审专家组的评审意见,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准入提供明确的依据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