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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司法鉴定行业形成规范发展良好态势

日期:2020-12-03      阅读:237 次      来源:华科大司法鉴定中心

      长期以来,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局出发,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司法鉴定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在全行业形成了从严治鉴、严格监管的态势,在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严准入,引领机构高质量发展

      近十年以来,河南省连续四次修改、完善、提高审核登记和延续标准,细化不同鉴定类别的资质和工作经历要求,明确司法鉴定行政许可事项提交材料清单、文本格式和具体要求,印制《办理司法鉴定有关事项提交材料》并对全省公开发放,便于各省辖市管理干部、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使用和监督。编制《河南省司法鉴定机构设施配置及操作指导汇编》,完善司法鉴定准入、延续专家评审程序。细化业务范围,在全国率先将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的业务范围细化到具体鉴定事项。严格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的专家评审,对司法鉴定准入是否符合区域规划,相关仪器、设备、实验室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把专家意见作为行政审批的重要依据。制定《河南省司法鉴定人行政许可“高等院校专业”目录》,明确“相关”专业,严格审核申请人的执业资格、专业学历、相关工作经历。组织专家开展申请人专业技能和执业能力培训、考核、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准入登记中。编制司法鉴定审批服务事项“四级十同”清单,对所有涉及司法鉴定行政审批的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在国家、省、市、县四个层面实现同一审批服务事项的主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型、事项编码、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表单内容等十统一,实现省市审批流程的全面对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严格依法、认真负责地做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工作,2017年一次性将204家“四类外”鉴定机构全部停止登录《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在全国率先完成“四类外”鉴定人和鉴定机构规范整改工作。

      重质量,夯实司法鉴定根基

      河南省严格按照《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加强管理,推进检测实验室建设和司法鉴定仪器设备配置,不断提升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开展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鉴定机构同一鉴定事项连续两次能力验证不合格的,暂停其执业资格。2010年以来全省司法鉴定机构累计参加近3000个鉴定项目的能力验证。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编制《司法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参考范本)》,内容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格式、人员档案、仪器档案、操作规范、制度汇编等,涵盖了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和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以及受理、鉴定、复核等各个环节,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健全人事、财务、设备、业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实现鉴定程序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记录和监督。加强鉴定业务指引,先后制定下发《交通事故痕迹司法鉴定仪器设备配置及操作指引》《法医病理鉴定实验室配置和操作指引》《法医临床鉴定设施配置及操作指引》等指导意见,编写了《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操作指导书》《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流程作业指导书》等,对鉴定程序严格控制。加强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对涉及司法鉴定业务活动的相关规定进行汇总整理,制定了包含69张表格的《司法鉴定归档格式文本》,推进司法鉴定规范化、标准化。健全质量监督检查机制,每年都在全省随机抽取鉴定案卷进行质量评查,评查覆盖到每一名司法鉴定人的每一个执业类别。通过评查发现鉴定人能力水平存在问题的,指派专家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认为不能胜任司法鉴定工作的,注销鉴定人资格。

      强监管,打造良好执业环境

      河南省相继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整改活动、司法鉴定行业警示教育、清理整顿、“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活动,严格执业监管。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与办案机关使用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规范鉴定人出庭作证,强化司法鉴定质量协同监督。要求司法鉴定机构严格落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除办理医学出生证明的法医物证鉴定之外,其他鉴定事项只接受办案机关和使用单位的委托,从源头上杜绝了“鉴定黄牛”的渗透和“人伤骗保”等事件的发生。针对司法鉴定业务投诉多发、易发的特点,河南严格投诉处理工作责任制,完善司法鉴定业务投诉分级处理机制,理顺投诉人反映问题渠道。建立投诉处理登记、办理和批办流程、统计台账等一整套工作程序,对所有投诉进行全程记录,定期跟踪处理进度,妥善解决司法鉴定行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省辖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的作用,对投诉较多的司法鉴定机构,派出人员现场指导、跟踪督查,帮助其发现并堵塞日常管理方面的漏洞。建立行政经费保障的第三方评价机制,组织职业道德佳、业务能力强、群众口碑好的专家对被投诉人的鉴定实施过程开展第三方评价,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审查鉴定程序是否规范。对投诉量较大、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及鉴定质量评价较低的司法鉴定机构,组织司法鉴定管理干部、专家等组成评查小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设立条件、仪器设备配置状况、质量管理状况、诚信执业情况、鉴定能力和资质层次进行全面检查和综合评价。对综合评价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予以注销。长期以来,河南省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投诉率一直低于全国的平均投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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